新媒体 监测系统 多媒体控制系统
江西省广电局全省监测网

       系统建设的总体核心是:前端监测系统分布式部署,后台统一管理中统一管理与展现,体现统一建设、集中管理的思想。建设有广播电视统一监管理系统平台,实现对江西所属11个地级市、8个县总计20个站点(包括中心机房站点)的监测系统的统一调度、管理与控制,完成对前端系统上报的各种报警信息的集中的管理和统一监控。
       统一监控平台完成对技术层面的信号监测的管理和对监录的文件内容画面的监控管理。通过统一平台的统一的管理,可以实时的对前端监测设备的报警门限、QAM和符号率、监测频道等参数的设置,从而实现远程对前端监测设备的远程控制与管理。统一管理平台通过江西省广电局的广播电视网络,完成对所有前端系统的报警数据的实时上传,并实现对前端系统的报警记录的查询与故障视频道的点播回放。

       广播电视统一监管系统平台主要为以下用户角色服务:省相关主管部门,包括省宣传部、省级相关主管领导提供安全播出信息。以及其它相关机构:电台、相关新闻部门。为以上部门和用户提供广播电视的播出相关信号监测报警情况和相关的节目内容监测的视频节目素材。统一管理平台通过制订监管业务的内容规范、数据协议规范、数据接口规范等,完成广电业务的监管的持发展和数字化高效管理。


统一管理平台主要为以下角色提供服务:
       信号技术监测人员:根据前端系统上传的信号监测报警信息进行故障报警记录的处理和回放。
       内容层面监测人员:完成对收录的节目的内容的监控,及时发现节目中的导向类节目和错播类节目。
       系统管理人员:根据系统的设备的运行状态,完成对整个统一平台的管理与维护。
       各市节目监管部门:提供本市播出机构自办节目频道、境外频道的内容监控。
       各市播出部门提供本市传输的节目频道的安全与质量监测报警信息查看。